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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政策鼓励浙商回归创业创新
2018-04-01 18:13  |  来源:中外交流网  |  作者:admin  |  点击:684 次
  

2013年4月27日 中外交流网


  注册资金可打折、允许声誉好的企业使用“浙商”为商号……为吸引浙商回归创业创新,浙江省工商局日前出台新政策,明确浙商回归项目将在准入门槛、跟踪服务、组建集团、投资形式、品牌保护、金融支持、发展空间等方面获得政策保障。


  浙江省工商局最近出台《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和扩大有效投资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为鼓励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组建集团,浙江工商放宽集团公司登记限制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放宽到3000万元,子公司数量从5个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从1亿元放宽到6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母公司注册资本可以进一步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浙商资本对接实体经济方面,浙江工商部门还特别支持发展股权投资、融资租赁、资本管理、金融服务外包等新型资本投资与管理企业;允许注册资本数额较大、控股股东声誉较好的企业在“浙商”字样基础上增加前缀或后缀作为企业商号,以提升浙商品牌知名度;允许海域使用权出资政策在舟山试点基础上扩大到全省,以盘活海洋要素资源,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此外,今后回归浙商的商标、商号将被纳入品牌培育库和省、市、县梯次认定体系,重点培育和认定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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