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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交流网诚征各地方信息中心
2018-04-13 17:52  |  来源:中外交流网  |  作者:admin  |  点击:115272 次
  

中外交流网关于建立各地方信息中心的通知 


  中外交流网简介:


  中外交流网是在国家六大部委的指导支持下,而建立的一家以国际资讯为主的综合性网站,已形成了融合“图、文、音、视”的多媒体资讯平台;“交流性、大众化”是中外交流网的办网宗旨。一直以来,中外交流网以“谈友谊、讲互利、重实效”为准绳,以权威性、及时性、多样性和评论性的“中外视点”、“访谈”、“友城交流”、“企业”、“文化”、“教育”、“地方”、“旅游”、“公益慈善”、“娱乐时尚”、“媒体服务”、“在线视频”、“地方频道”为特色;在国内外网民中树立起了“交流媒体、大众网站”的形象。


  世界各地领导人对中外交流网的发展也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中外交流网已成为传播中外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文化经济服务的有效平台、促进人们精神生活健康发展的广阔空间。与此同时,世界各地与中外交流网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读者全球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


  而今,中外交流网已成为较具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对外网络媒体之一,其内涵广阔,外延宽泛,特别各级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在塑造开放、坦率的形象,提升其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外交流网是一个重要窗口;各地突出主流舆论、发出主流声音,中外交流网是一个重要渠道;各地对外交流、合作,中外交流网是一个重要桥梁。

  

  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全球一体化的格局已经形成,中国对外交流的扩大,使外国人对中国的关注度不断提升。中外交流网,致力于为客户、员工、及社会创造价值。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中外交流网现面向全国诚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的信息中心机构,详情如下: 


  A、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方案 


  1. 加盟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信息中心,需具备10人以上的专业工作团队以及对应的固定办公场所; 


  2.信息中心代表免缴培训费,接受中外交流网专业培训师对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管理培训;  


  3.信息中心代表免缴会务费,出席每年的中外交流年会和系列主题活动; 


  4.信息中心从事中外交流网会员组织推广业务,并获得业务额的40%的分成; 


  5. 信息中心从事中外交流网的主题活动组织推广业务,并获得业务额的40%的分成; 


  6. 信息中心从事中外交流杂志的组稿、宣传、推广业务,并获得业务额的40%的分成; 


  7. 其他战略合作事项,友好协商,共赢发展。  


  B、地级市(州、盟)信息中心方案 


  1. 加盟设立地级市(州、盟)信息中心,需具备5人以上的专业工作团队以及对应的固定办公场所; 


  2. 信息中心代表免缴培训费,接受中外交流网专业培训师对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管理培训;  


  3. 信息中心代表免缴会务费,出席每年的中外交流年会和系列主题活动; 


  4. 信息中心从事中外交流网会员组织推广业务,并获得管理辖区内业务额的40%的分成; 


  5. 信息中心从事中外交流网的主题活动组织推广业务,并获得管理辖区内业务额的40%的分成; 


  6. 信息中心从事中外交流杂志的组稿、宣传、推广业务,并获得管理辖区内业务额的40%的分成。 


  C、县(县级市、旗)信息中心方案 


  1. 加盟设立县(县级市、旗)信息中心,需具备2人以上的专业工作团队以及对应的固定办公场所; 


  2. 信息中心代表免缴培训费,接受中外交流网专业培训师对信息中心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管理培训;  


  3. 信息中心代表免缴会务费,出席每年的中外交流年会和系列主题活动; 


  4. 信息中心从事中外交流网会员组织推广业务,并获得管理辖区内业务额的40%的分成; 


  5. 信息中心从事中外交流网的主题活动组织推广业务,并获得管理辖区内业务额的40%的分成; 


  6. 信息中心从事中外交流杂志的组稿、宣传、推广业务,并获得管理辖区内业务额的40%的分成。 


中外交流网 

200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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