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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全文)
2021-05-21 15:05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admin  |  点击:21663 次
  

  七、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显著


  国家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实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选举产生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实施。1984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经过几十年探索实践,西藏各民族人民构建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西藏人民依法享有当家作主权利。自治区成立以来,先后出台152部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维护各族人民的各项权益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西藏各族人民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全国和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1979年以来,先后进行多次自治区、地(市)、县、乡(镇)四级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都在90%以上,有些地方参选率达到100%。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439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共289人,占65.8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西藏委员会历届委员中的绝大多数是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士。坚持各民族平等参与、共同管理原则,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设立民族乡保障人口较少民族的权益。目前在山南、林芝、昌都三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共设立9个民族乡,其中门巴民族乡5个、珞巴民族乡3个、纳西民族乡1个。


  国家历来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和平解放后,特别是民主改革过程中,大批农奴和奴隶出身的积极分子迅速成长,成为优秀的民族干部。1981年,西藏专门设立培养教育民族干部的机构,1989年,成立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培训学习、基层锻炼、异地交流、岗位轮换等多种形式,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行政和专业技术干部。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


  西藏自古以来就有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优良传统。早在西藏和平解放之初,就有大批各族各界人士到其他省市参观考察。改革开放后,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更加紧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每年在国庆节、西藏和平解放、“民族团结月”等节庆节点,大力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目前,国务院、西藏自治区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共有1985个(次)、先进个人2846人(次),拉萨、日喀则、昌都、阿里先后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截至2020年,西藏颁布实施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部、规范性文件4个。西藏籍学生和劳动者到其他省市就业创业,每年约有10%以上的西藏籍大学生选择区外就业。鼓励其他省市人员在藏求学投资兴业,不断创新招商引资举措,2016年以来出台涉及税收、金融、土地等52条特殊优惠政策,有效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2535亿元。积极打造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大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城市和散居地区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尊重他们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风俗习惯。

  ——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保障


  在西藏,各宗教、各教派一律平等,信教和不信教群众一视同仁。现有藏传佛教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僧尼约4.6万人,清真寺4座,世居穆斯林群众12000余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余人。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与秩序,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制定《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并制定《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按照法规规章、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有序开展活佛转世认定。1995年,通过金瓶掣签,经国务院批准,完成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寻访、认定以及十一世班禅坐床工作。2010年,经金瓶掣签,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完成六世德珠活佛的认定和坐床工作。截至2020年,已有92位新转世活佛严格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得到批准和认定。依法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寺庙学经、辩经、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和寺庙学经考核晋升学位活动正常进行。


  西藏佛学院及其10所分院现有学经僧尼3000余人,2005年到2020年共有240人获得藏传佛教最高学衔“拓然巴”。寺庙传统印经院得到保留和发展,现有布达拉宫印经院等规模性传统印经院3家。信教群众正常参加萨噶达瓦节、拉萨祈愿大法会、马年转冈底斯山、羊年转纳木错等各种各样的宗教和传统活动。当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有600余名宗教界人士担任代表、委员。


  八、生态安全屏障日益坚实


  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西藏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高度重视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制度创新、筑牢科技文化支撑、加大生态建设投入,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目前,西藏生态系统整体稳定,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绿色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人民生态环境权益不断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西藏成为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


  和平解放初期,中国科学院就派出专家学者对西藏生态、地质气象进行综合考察。1973年和2017年国家先后开展两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2012年以来,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不断完善监测监察考核体系。截至2020年,西藏累计投入生态环境领域的资金达814亿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和“两江四河”流域绿化项目。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创建示范工作。拉萨市、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和阿里地区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巴宜区、亚东县和当雄县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隆子县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设立区、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1.48万名,实现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制度化。2020年,噶尔县因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被国务院办公厅列入激励名单。

  ——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现有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个国家地质公园、9个国家森林公园、22个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地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8.75%。建立1个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5个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禁面积达到4.8万公顷。2004年至2014年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9.24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减少10.07万公顷。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2.31%,天然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提高到47%,湿地面积达到652.9万公顷。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黑颈鹤由不到3000只上升到8000多只,藏羚羊约30万只。在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中发现白颊猕猴等新物种5个,东歌林莺等中国新纪录物种5个。第二次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巨柏稳步增加并得到有效保护。调查中发现桫椤、喜马拉雅红豆杉等21个物种的新分布点。主要江河湖泊水质整体良好,雅鲁藏布江、纳木错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珠穆朗玛峰下绒布河达到Ⅰ类标准。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土壤处于自然本底状态。2020年PM10和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降低28.1%和37.5%,西藏空气优良天数达到99.4%。

  ——绿色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西藏将建设成为国家清洁能源接续基地。截至2020年,清洁能源已达到发电装机容量的89.09%。2015年至2020年底,累计外送清洁电力65亿千瓦时,大量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固体废物监管,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34%,医疗废物实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2016年至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从50.19%提高到96.28%。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相继实施薪柴替代、厕所革命、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项目,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起覆盖草原、森林、湿地、野生动物肇事等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9年至2020年,累计安排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74亿元,支持选聘生态护林员7.82万名,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31.82亿元,生态环境权益得到保障。持续开展“爱粮节约”活动和“光盘行动”,城乡居民节约用水用电意识显著增强,新能源电动汽车数量快速增长,绿色生活正成为新时尚。


  九、坚定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


  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是西藏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西藏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坚实依托。长期以来,西方反华势力从未停止利用所谓“西藏问题”扰乱遏制中国,十四世达赖集团从未放弃过“西藏独立”的图谋,不断制造事端,危害西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了保障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卓有成效地开展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

  ——西方反华势力图谋搞乱西藏遏制中国


  长期以来,西方反华势力不断插手干涉中国西藏事务,企图破坏西藏社会稳定。早在西藏和平解放之前,美国政府即与西藏地方亲帝分裂势力建立联系。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中央情报局在科罗拉多州训练从事暴力活动的“藏独”分子。西藏武装叛乱期间,美国中央情报局不仅派特工帮助十四世达赖逃亡,而且还空投大量武器装备,帮助重建叛乱武装。“四水六岗”则由美国中央情报局提供武器装备、教官,并直接指挥。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藏发生的历次骚乱都有西方某些势力的插手。近年来,西方反华势力对西藏的干涉更是变本加厉。美国先后炮制了《2002年西藏政策法》《2018年对等进入西藏旅行法》《2020年西藏政策及支持法》等多部法案,图谋以所谓“西藏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十四世达赖集团阴谋从事分裂祖国活动


  1959年,西藏反动上层发动全面武装叛乱、失败逃往印度后,公开主张以暴力手段实现“西藏独立”。随后,在美国支持下重组“四水六岗”,在尼泊尔木斯塘建立武装基地,长期在中尼边境进行骚扰活动。1962年,在外部势力支持下,组建以流亡藏人为主的“印藏边境特种部队”,不断袭扰中国边防军队和边境地区的平民。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十四世达赖集团迫于形势压力,开始变换策略,一方面连续制造骚乱暴力事件向中央政府施压,1987年、1988年、1989年多次策划煽动暴力事件,2008年策划实施拉萨“3·14”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并在北京奥运会筹办期间在国际上制造一系列干扰破坏活动,引起国际社会极大愤慨。2011年以来,十四世达赖集团煽动蛊惑境内藏族僧俗信众自焚,并在网上发布《自焚指导书》,造成一段时间中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自焚事件。另一方面宣扬“非暴力”,提出所谓“中间道路”欺骗世人,1987年在美国国会人权核心小组会议提出“西藏和平五点计划”,1988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提出解决所谓“西藏问题”的“七点新建议”,2008年提出《为全体藏人获得真正自治的备忘录》。


  所谓“中间道路”,其核心内容是:不承认西藏自古是中国一部分,宣称“西藏历史上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图谋建立历史上从不存在的所谓“大藏区”,要将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藏族及其他民族聚居区合并建立所谓统一的行政区;要求实行不受中央约束的“高度自治”,不承认中央政府的领导和西藏现行的社会政治制度,宣称建立“自治政府”,“除外交和国防,其他所有事务都由藏人(即达赖集团)负责,并负有全权”;反对中央在西藏驻军,提出中国军队“全部撤出去”,把西藏变成“国际和平区”;无视青藏高原自古多民族杂居共处事实,要求驱赶在青藏高原世代居住的其他民族。“中间道路”既不符合中国的历史、现实、宪法、法律、基本制度,也不符合西藏的历史、现实和民族关系,更有违包括藏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西藏稳定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没有国家的安全,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就难以得到维护,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经济、文化、生态等各项事业就难以得到发展,人民的安定幸福生活就难以得到保障。长期以来,西方反华势力及其支持的十四世达赖集团一直是影响西藏社会团结进步的消极因素。十四世达赖叛逃后,中央政府始终是仁至义尽、给予出路,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一直保留到1964年。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为十四世达赖改正错误指明出路,提出“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邀请他派人回国探亲参观。1979年至2002年,中央政府13次接待十四世达赖的私人代表,2002年至2010年,又10次同意他们回国。然而十四世达赖屡屡辜负中央期望,始终没有从根本上放弃其政治主张。


  对于西方反华势力干涉中国内政的图谋和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分裂活动,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坚定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同任何分裂势力、反华势力进行坚决斗争。西藏高举宪法法律旗帜,坚决抵制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形成了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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