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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推戏曲进校园:学生每年免费看1场优秀演出
2018-03-17 16:0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admin  |  点击:13366 次
  

  中外交流网消息: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促进戏曲传承发展,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日前出台《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2017年,在试点基础上,有条件的省区市大中小学以及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争取实现所有学生免费欣赏1场优秀戏曲演出。2018年,戏曲进校园活动蓬勃开展,戏曲教育丰富多样,争取实现全国所有大中小学每个学生每年免费欣赏1场优秀戏曲演出。2020年,戏曲进校园实现常态化、机制化、普及化,基本实现全覆盖。

 

  意见提出,戏曲进校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加强戏曲通识普及教育,增进学生对戏曲艺术的了解和体验,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戏曲传承发展的良好环境。

  根据这一意见,戏曲进校园的主要形式包括组织观看戏曲作品,原则上以组织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进校园演出和组织学生走进剧场现场观看为主;开展戏曲教育活动,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积极探索创新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戏曲教育形式;加强戏曲社团建设,支持学校建立多种类型的戏曲兴趣小组、学校戏曲社团、戏曲工作坊和戏曲传承基地等。

 

  意见明确,中宣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指导和支持各地开展戏曲进校园工作。各省(区、市)建立宣传部门牵头,教育、财政、文化等部门参与的戏曲进校园工作组织和协调机制,参与部门各负其责,协调推进工作的具体落实。各地宣传部门会同教育、文化等部门每三年认定一次戏曲进校园的剧(节)目目录。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相关社会团体等的资格由各地文化部门依据相关办法每三年审定一次。

 

  为充分调动政府、学校、社会、个人等各方积极性,多方汇聚资源,共同支持戏曲进校园,意见要求,各级财政要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统筹考虑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力量,统筹相关经费渠道,积极支持戏曲进校园。大中小学要结合实际,统筹利用各种资源,合理支持开展戏曲教育、戏曲社团建设活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也要适当增加戏曲等演出的场次。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和社会资本投入,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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