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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受权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6-01 15:17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admin  |  点击:12556 次
  

  三、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铁一般”的重要要求,深入贯彻检察官法,以过硬的本领守初心、担使命。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中央巡视,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向“最美奋斗者”张飚、方工学习,潘志荣、施净岚、王勇等新时代检察官形象深入人心。12位检察人员为党和人民献出宝贵生命,广西易燕平没能走下他挚爱的公诉岗位,湖北熊成伟、福建李望厦牺牲在疫情防控前沿,海南王才东倒在了扶贫一线,守住初心、担起使命是对他们最好的缅怀。


  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专业化建设又有加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建立员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机制。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四级检察长办理案件57636件、列席审委会5682次,同比分别上升57.2%和56.4%。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步强化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


  建立“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2019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87,“件”同比下降0.02,减少了约3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创新检察业务建设。修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办10期研修班,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促进形成共同司法理念;与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协调内蒙古、海南与其他省份基层检察官互派互补。积极参与“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让检察实务融入法学教育,助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须记录报告,中央和有关部门早有“三个规定”。“过问”主要是陈述情况、了解进展,多为监督公正司法;“记录、报告”有利约束检察官,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面对多数不实的“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上率下,要求“逢问必录”,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四级检察院全员覆盖、逐月报告,共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有关事项18751件。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减存量、遏增量,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和事业单位6人在内的1290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同比上升66.7%,5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坚持刀刃向内,从严查处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的检察人员42人。坚持实事求是,对严抓严管查处更多案件的给予肯定,鼓励抓早抓小,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在人民监督下守初心、担使命。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四级检察院同步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全面梳理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5836条意见建议,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认真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150件,对36件有新进展的往年建议跟进反馈。邀请376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获得监督、赢得支持。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56件提案。继续向各民主党派中央面对面通报重点工作,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健全与全国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推动省市两级检察院与当地工商联协作,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监察机关提请复议的不起诉案件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严格依法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740人,同比下降4.8%。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逐案评查、落实司法责任。与司法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促进刑罚执行严格公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一体建设12309中国检察网、检察服务热线和检察服务中心,四级检察院服务群众统一窗口、一个平台。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将全部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主动与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倒逼检察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以专项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734件。推动建立省级检律会商机制;普遍设置律师通道、律师会谈室;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邀请2.9万余名律师驻检参与接访。检察机关真心欢迎、真诚信赖人民律师。


  一年来,我们依法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福建厦门等地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聘请台胞担任联络员。始终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与全国妇联建立合作机制,综合整治家暴、性侵等违法犯罪。总结江苏、四川经验,会同民政部等11部委将服刑和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帮扶救助范围。起诉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5928人,同比上升9%。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46610人,同比上升12.4%。坚决惩治故意伤害教师犯罪,明是非、划底线,弘扬尊师重教传统。持续推动平安医院建设。起诉伤医、聚众扰医等涉医犯罪1637人,同比下降48.9%。伤医扰医犯罪必须“零容忍”,北京检察机关对孙文斌杀医案依法快捕快诉,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510人,同比上升25.3%。对126名因遭受不法侵害陷入生活困难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同比上升38.5%。与中央军委政法委联合推动军地检察协作。开设退役军人信访“绿色通道”,用心用情用法服务“最可爱的人”。着力保障对外开放发展。维护司法主权,共建共享多边双边合作机制,办理司法协助、个案协查190件,有力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甘肃等西北五省区检察机关携手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广西检察机关推动建立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承办3期东盟国家检察官法官研修班。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践行党和人民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更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进步。这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离不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理念还须更新、落实,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三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四是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够,配套措施不完善。五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尤显不足。六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尚待完善,违规办案、以案谋私时有发生,杨克勤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七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大力加强,一些部署没有落实到位。持之以恒解新题、答难题,是对我们担当尽责的重大考验。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要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始终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第一,坚持“稳进”,把为大局服务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促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集中力量办理进入起诉高峰的涉黑涉恶案件,助推长效常治。严惩贪占扶贫款物犯罪,推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从严惩治金融犯罪。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营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与约束的市场环境,促发展保就业保民生。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参与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力促进疫后社会治理。坚决惩治涉军犯罪,坚定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第二,深化“落实”,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民法典审议通过后,我们将认真组织全员学习培训,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抓好贯彻执行,保障案件当事人民事权利,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办案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再落实。进一步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第三,持续“提升”,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70年来,伴随着共和国波澜壮阔的历史征程,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置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会议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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