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页 中外纪实中国概况热点观察高层动态环球大观焦点关注图片新闻即时新闻高端访谈政策信息环球军事信息快递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外视点 -> 政策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
2019-02-22 15:36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admin  |  点击:12415 次
  

  五、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


  (一)支持小农户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引导小农户拓宽经营思路,依靠产品品质和特色提高自身竞争力。各地要结合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紧盯市场需求,深挖当地特色优势资源潜力,引导小农户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到户机制,制订“菜单式”产业项目清单,指导小农户自主选择。支持小农户发挥精耕细作优势,引入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发展劳动密集化程度高、技术集约化程度高、生产设施化程度高的园艺、养殖等产业,实现小规模基础上的高产出高效益。引导小农户发展高品质农业、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经营,推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生产高附加值农产品。实施小农户发展有机农业计划。


  (二)带动小农户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生态等产业深度融合,让小农户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加强技术指导、创业孵化、产权交易等公共服务,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小农户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能力。支持小农户发展康养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电商等,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开展电商服务小农户专项行动。支持小农户利用自然资源、文化遗产、闲置农房等发展观光旅游、餐饮民宿、养生养老等项目,拓展增收渠道。


  (三)鼓励小农户创业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构建市场准入、资金支持、金融保险、用地用电、创业培训、产业扶持等相互协同的政策体系,支持小农户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在农村创业创新。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农村劳动力进入二三产业就业。支持小农户在家庭种养基础上,通过发展特色手工和乡村旅游等,实现家庭生产的多业经营、综合创收。


  六、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促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重点发展小农户急需的农资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服务领域。搭建区域农业生产性服务综合平台。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制,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合发展,为小农户提供多形式技术指导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农户提供生产公益性服务。鼓励和支持农垦企业、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发挥自身组织优势,通过多种方式服务小农户。


  (二)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适应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小农户的农业作业环节需求,发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面向从事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小农户开展托管服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本地优先支持的托管作业环节,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托管对小农户服务的覆盖率。加强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标准建设、服务价格指导、服务质量监测、服务合同监管,促进农业生产托管规范发展。实施小农户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工程。


  (三)推进面向小农户产销服务。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社对接,支持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拓展小农户营销渠道。实施供销、邮政服务带动小农户工程。完善农产品物流服务,支持建设面向小农户的农产品贮藏保鲜设施、田头市场、批发市场等,加快建设农产品冷链运输、物流网络体系,建立产销密切衔接、长期稳定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打造一批竞争力较强、知名度较高的特色农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让小农户分享品牌增值收益。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扶持力度,扩大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营销促销。


  (四)实施互联网+小农户计划。加快农业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小农户覆盖,提升小农户手机、互联网等应用技能,让小农户搭上信息化快车。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全国信息进村入户平台,为小农户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鼓励发展互联网云农场等模式,帮助小农户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小农户开展网络购销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深化电商扶贫频道建设,开展电商扶贫品牌推介活动,推动贫困地区农特产品与知名电商企业对接。支持培育一批面向小农户的信息综合服务企业和信息应用主体,为小农户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服务。


  (五)提升小城镇服务小农户功能。实施以镇带村、以村促镇的镇村融合发展模式,将小农户生产逐步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引导农产品加工等相关产业向小城镇、产业园区适度集中,强化规模经济效应,逐步形成带动小农户生产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鼓励在小城镇建设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为小农户创新创业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的空间载体。提升小城镇服务农资农技、农产品交易等功能,合理配置集贸市场、物流集散地、农村电商平台等设施。


  七、完善小农户扶持政策


  (一)稳定完善小农户土地政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为小农户“确实权、颁铁证”。在有条件的村组,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引导小农户自愿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土地承包权退出等方式,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引导逐步形成一户一块田。落实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保护小农户土地承包权益,及时调处流转纠纷,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小农户参与土地资源配置并分享土地规模经营收益。规范土地流转交易,建立集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土地整治、项目设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组织。


  (二)强化小农户支持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评优创先、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等,要与带动小农生产挂钩,把带动小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鼓励各地采取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对于财政支农项目投入形成的资产,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折股量化给小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让小农户享受分红收益。


  (三)健全针对小农户补贴机制。稳定现有对小农生产的普惠性补贴政策,创新补贴形式,提高补贴效率。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者补贴制度。鼓励各地对小农户参与生态保护实行补偿,支持小农户参与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等,对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保护农业资源环境的小农户给予合理补偿。健全小农户生产技术装备补贴机制,按规定加大对丘陵山区小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鼓励各地对小农户托管土地给予费用补贴。


  (四)提升金融服务小农户水平。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健全小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探索完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政策,不断提升小农户贷款覆盖面,切实加大对小农户生产发展的信贷支持。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小农户力度。支持农村合作金融规范发展,扶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通过试点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鼓励产业链金融、互联网金融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为小农户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发展为小农户服务的小额贷款机构,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农户信贷投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提高小农户融资能力。


  (五)拓宽小农户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实现覆盖完全成本。发展与小农户生产关系密切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等保险品种。推进价格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鼓励地方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建立第三方灾害损失评估、政府监督理赔机制,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足额得到赔付。加大针对小农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既要注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又要重视发挥好小农户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作用,把贯彻落实扶持引导小农户政策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共同作为农村基层工作的重要方面,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等各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齐头并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推进扶持小农户发展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安排,推动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三)注重宣传指导。做好政策宣传,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小农户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系统总结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模式,营造促进小农户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实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 12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
技术支持:中外交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中外交流杂志社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 by DedeCms 京ICP备0900031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266号 网站建设博乐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