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信息依法予以公开
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如何开展?《办法》要求,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对扶贫项目相关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具体而言,首先是部门和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时,科学合理测算扶贫项目资金需求,编制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应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预算一同批复。
其次,执行中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及时纠偏。
再次,预算执行终了,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并根据需要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办法》规定,绩效自评结果和抽查结果应当作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改进管理、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级财政和扶贫部门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要依法予以公开。
财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有利于倒逼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通过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再造,推动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有利于落实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确保扶贫资金花的高效、用得安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制度支撑。”这位负责人说。
乔宝云认为,《办法》的问责机制十分清晰,明确市县级有关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未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扶贫项目库,不得申请相关预算;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监控结果应用,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予以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收回或暂缓拨付财政资金。“这样有利于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到实处。”他说。
采取措施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就是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从中央到地方在绩效管理方面都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绩效管理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实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部署的重要举措。”乔宝云认为,此次改革围绕支持脱贫攻坚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系统性地实施绩效管理,这一创新举措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绩效预算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乔宝云表示,过去十几年里,我国绩效预算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绩效预算改革在规范财政支出范围、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绩效管理机制、树立政府绩效意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从投入到产出、效果、影响诸多方面的创新框架。”他说。
今年的预算报告对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作出了部署,包括制定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指导性文件;逐步将绩效管理涵盖所有财政资金,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完善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批复下达机制,等等。
此前,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王新祥在财政部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巩固前期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据悉,在扩大管理范围方面,将逐步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在强化全过程管理方面,以绩效目标为龙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结果各环节。在拓展管理对象方面,预算绩效管理对象由项目为主向政策、部门整体支出拓展,由对地方转移支付为主向地方财政综合运行拓展。
“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切入点,充分利用绩效管理与财税体制改革其他方面的良好互动,将大力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乔宝云说。(记者 曾金华 董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