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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养老保险新政策:被单位除名也可参保
2018-04-01 18:20  |  来源:中外交流网  |  作者:admin  |  点击:773 次
  

2013年3月2日 中外交流网


  因各种原因离开我市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原固定职工,可以参加养老保险了。记者3月1日从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获悉,市人社局近日出台了养老保险新政策,解决了上述人群的养老问题。


  该政策适用于哪类人群?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适用于现户籍在本市,凡因自动离职,被用人单位除名、开除或者被判刑等各种原因离开我市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原固定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其中原用人单位为城镇企业的,仅限于在1993年2月28日前自动离职或被企业除名的人员。


  据介绍,离开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人员,本人愿意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局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离开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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